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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为6138元 ,同比增长16.9%,增幅居七县(市)第一位,高于全省0.3、全市0.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8916元,同比增长15.3%,低于全省0.5个百分点,与全市持平;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685元,同比增长17.6%,高于全省0.8、全市0.2个百分点。从调查数据来看,一季度我县城乡居民收入呈现稳步增长态势。 (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