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0 08:10:03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374 |
5月16日是第31个“全国助残日”,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县医保部门严格落实扶残助残政策,为贫困残疾人撑起“健康保护伞”,不断提升贫困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印制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医保惠民政策,特别对五保、低保、贫困人口及重度残疾等特困群体的医保筹资、报销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共发放各种宣传单页12万余份,微信平台推送医保政策110余次,确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二是参保支助到位。积极主动与残联、民政等部门做好对接,确保符合资助对象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及持证贫困精神残疾人参保信息精准。根据县政府办有关通知规定,2021年对符合资助对象的残疾人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每人270元的参保资助,个人负担10元,2021年累计资助残疾人10006人,支助参保金270.16万元,确保了该类人群参保的全覆盖。
三是待遇享受到位。对残疾人同时属于2016以后认定的贫困人口的,继续享受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对同时属于低保的,除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外,同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行“一站式”结算;对困难残疾人,个人住院自付合规部分超过1.5万元的可按程序申请医疗救助;参保残疾人在定点装配机构购买辅助器具,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单次每具大腿假肢补偿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补偿800元,每只助听器补偿3500元,系列特惠报销政策的措施,有效缓解了残疾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 (汪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