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5 09:15:45 信息来源: 新华网-安徽频道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4177 |
今年以来,太湖县医保部门始终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医保工作方针,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扎实稳步推进重点群体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按照全民参保计划,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除参加职工医保外的其他人群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全县对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特困人员和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参保定额资助280元/年;对返贫致贫人口参保定额资助230元/年;对脱贫不稳定和监测人口参保定额资助160元/年;对持证重度残疾人参保定额资助310元/年。根据全口径统计,2022年将资助城乡居民参保3.43万人,1023.26万元,通过对困难群体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有效解决了特殊人群参保缴费难问题。
落实重点群体特惠待遇。一是落实特殊群体住院起付线减免政策。特困人员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重点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住院报销,免除参保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确需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治疗的特殊慢性病、白血病、脑瘫康复等患者同一医院多次住院治疗的,参保年度内只设一次起付线。二是2016年以后脱贫人口享受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截至9月底,享受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 16.57万人次,兑付资金10968.0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 8091.68万元,大病报销赔付1383.42 万元,医疗救助补助1166.24 万元,兜底补偿1454人次,补偿102.71万元,享受慢性病补充医保补偿 42005人次,补充医保补偿224 万元。三是规范特殊药品使用报销。根据安庆市医保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门诊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及《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的通知》规定,对信迪利单抗等79种特殊药品门诊购药落实“三定”管理规定,经审批后在符合条件的定点药房购药享受报销待遇,确保了特殊群体购药便利。
落实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发挥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体兜底保障作用,推进医疗救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受理、审核、公示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精简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2019年7月份以来,在全市率先对特困供养、低保对象及脱贫人口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压力。对低收入、重特大疾病及其他困难家庭符合医疗救助规定的,实行依申请按季度救助。截至9月底,累计救助14.67万人(含2021年度资助特殊群体参保9.73万人),兑付救助资金3739.33万元。
落实监测防止返贫致贫。医保部门每月3日前将住院患者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脱贫人口超过5000元,一般农户自付超过1万元的人员名单及患特殊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名单作为预警线索共享乡村振兴部门,有效防范重点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对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监测人口及时与医保系统参保、报销、慢性病等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核实其参保状态、费用负担及慢性病办理等情况,分析因病致困的风险,努力为重点人群构筑更加牢固的医疗保障网。(汪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