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8 08:39:45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331 |
2022年以来,县砂石管理总站在积极推进河砂资源开采的同时,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供砂模式,对全县旱砂地土壤改良、收储地块渣土处置、水库河道清淤疏浚中产生的砂石合理开发利用,全力保障全县各类建设用砂需求。
推进砂石改革。为深入推进砂石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国有砂石公司直采,通过对全县河道内原大户开采停滞未用的僵尸船只全面摸底核查,19艘原河道采砂点僵尸船只拆除上岸,及时消除了汛期防洪安全隐患,保护了行洪和河道安全。同时,深入践行“一改两为”工作要求,坚持“现事速办”,通过多方协调,真心为民解难题,对寺前镇原四艘采砂船只清理上岸,妥善解决了船主信访诉求反映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全县河道内所有采砂船只平稳有序地退出河道采砂,有效推动了砂石管理改革工作。
拓宽供砂渠道。结合“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不断提升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针对汛期河道禁采停产实际,充分利用新仓砂石临时储备点储存资源,有效解决红星美凯龙太湖全球家居生活广场项目用砂难问题;通过田家滩河(弥陀镇段)水系整治工程清淤项目产生的可利用砂石资源,为太湖县皖鄂边镇贸易市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弥陀民安商砼企业)解决就近用砂需求,完成资源税费1436393.4元。
加强全面监管。全面推进县域工程建设项目涉砂资源管理,制订出台了《太湖县工程建设项目涉砂处置实施细则》,对全县各类建设项目涉砂资源进行规范处置,明确了处置操作流程和监管主体责任。要求全县涉砂的建设工程项目需在开工前到县砂石管理总站报备,由县砂石管理总站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做到“一项目一方案”,据实征收国有资源税费。截至10月底,已完成非税收入4238342.5元。(县砂石管理总站 叶胜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