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4-13 15:07:04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624 |
4月11日,县港航海事中心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国际船舶运输业和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业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配合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对所辖水运企业——“安徽省东林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企业年度核查(初审)工作。
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是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全面掌握水运企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县港航海事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职。
按文件要求,县港航海事中心对该公司的经营资质、安全管理、船舶台账、船员台账(高级船员的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经营状况、制度落实、违法违规以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当场列出清单并要求限期整改。
据了解,今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期间,县港航海事中心将完成辖区内其他水运企业的年度核查(初审)工作。(陈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