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1 15:46:54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690 |
近日,牛镇镇龙湾村人翟某某受其母亲委托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司法局法律援助窗口向工作人员表达诚挚的感谢。
翟某某的母亲系一名98岁高龄老人,生病后需专人照顾,便回到了小儿子翟某某家中生活,因翟某某系二级残疾人,自身生活困难且无力独自承担赡养义务,老人的其他子女就老人的赡养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老人无法安享晚年,无奈之下老人决定申请法律援助起诉其他子女。
2023年5月老人委托小儿子翟某某来到了法律援助窗口对其本人的赡养费用进行咨询,窗口工作人员向其简要讲述了赡养标准,并告知这样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在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老人委托小儿子翟某某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说明表和经济困难承诺书,便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为其指派了专业律师办理该案。
律师对赡养义务释法明理,征求老人的真实意见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最终法院判决老人的三个子女共同分担赡养费用,自2023年6月起每月支付其赡养费1000元至其终老,大儿子也承诺会好好照顾老人,解开了老人多年的心结,实现了让老人安享晚年的目标。
县政务服务大厅司法局法律援助窗口始终坚持为民办实事,并针对特殊人群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确保法律援助权益得以实现。(余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