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11:45:07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614 |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1日上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寺前镇党委及所辖15个村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前,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寺前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见面会,传达了县委书记朱小兵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巡察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巡察重要意义,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寺前镇党委及所辖15个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要以本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要明确任务,聚焦问题,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四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要强化政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开展巡察是县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要同心同德、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寺前镇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2023年8月1日至9月28日),设有专门举报电话:15855636140(接受电话和短信举报);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三楼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6400);电子邮箱:thxwxcrz@163.com。同时,在太湖县寺前镇湖滨西路9号寺前庄苑大门左侧、太湖县寺前镇寺前街6号寺前镇政府办公楼大门左侧、寺前镇状元府大门左侧、寺前镇所辖15个村办公大楼旁设置意见箱;在太湖县寺前镇湖滨西路9号寺前庄苑接待楼二楼第四会议室设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6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寺前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所辖15个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含2018年以来离任的村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陈露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