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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三结合”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2023-11-01 15:46:24 编辑: 周心仪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6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医保局扎实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

 

宣传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于四月份全面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编印政策“小折页”、制作宣传“海报”与小视频、悬挂宣传标语、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组织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截至目前,已签订单位信用承诺书357份,个人信用承诺书1210份。举办两期大型政策培训会,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共计500余人参加培训。制作题为《重复报销 罪责难逃》短视频,参加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

 

常规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年初,针对部分村级卫生室不执行门诊统筹政策这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联合县卫健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26家门诊报销量偏少的村卫生室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结合管理权限,约谈存在问题的村室负责人,将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村室移送县卫健委处理。于五月初连续开展两期夜间突击检查,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民营医疗机构挂床住院、小病大治、病历书写不规范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八月份开展了基层定点医药机构“挂床住院”专项检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0家。自六月份开始,对全县350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交叉检查及全覆盖检查,违规行为和违规金额正在核实处理。

 

严厉打击与有力震慑相结合。已先后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派驻督导制度及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逐步形成立体式网格化监管模式。同时,该局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震慑效果。4月底,依法对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和串换诊疗项目收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在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曝光;6月初,对一起举报村卫生室违规收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查实后对举报人予以200元举报奖励;年初,县人民法院对参保居民孟某倒卖药品案做出判决,判处孟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退缴违法所得十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6月底,将一起涉嫌虚开药品23万余元的骗保案件移交公安查处,目前正在侦办阶段。

 

截至目前,县医保局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50家,其中:约谈整改32家,暂停医保结算1家,终止医保协议1家,实施行政处罚1起,移交司法处理1起,兑现举报奖励200元,追回医保基金29.32万元。(唐周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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