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03 16:32:15 编辑: 周心仪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814 |
为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减轻职工偿还贷款压力,安庆公积金从2024年4月1日起增加“商转公”贷款还款办理方式。
一、商转公贷款方式
(一)先还后贷方式。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经审查批准同意后,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解除商业贷款抵押,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公积金中心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发放申请人提供的本人账户。
(二)以贷还贷方式。申请人向商业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取得银行书面同意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审查批准并办理房屋二次抵押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发放至商业银行指定还款账户,结清申请人商业贷款。
二、 商转公贷款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个人信用报告;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法院判决书);
3.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对账单;
4.商业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贷证明书》(以贷还贷方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