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湖新闻网邮箱:thxww@163.com 加入收藏|繁體版|广告服务|网站地图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致全县校外租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4-05-28 08:44:14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566

尊敬的学生家长朋友:

当前,全县正在全面开展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整治和安全管理工作,目的是为了管控校外租住安全风险,保障校外租住学生及家长安全。为此,特向你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要求。

1.家长或监护人要为学生选择符合结构性、消防、燃气、用电等安全条件的房屋租住。

2.需校外租房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租住取得属地政府备案的《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单》的房屋,并承诺入学后居住在备案房屋内。具备《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单》为校外租住学生入学条件之一。

3.在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备案的,租赁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房屋所在地乡镇政府重新备案,以保证租赁备案证明的唯一性。

4.办理校外租房,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填写《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学生校外租住情况登记表》,出具《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单》复印件、租赁合同或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5.家长或监护人中途更换租住房屋的,需重新履行申请手续。

6.学校将不定期入户走访,对租房学生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并加强日常安全教育管理。

7.家长或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学生校外住宿期间的陪护和教育管理责任,要注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和防火、防盗安全等,提高应急避险的能力。

各位家长,安全高于一切,希望你们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忧患意识,切实履行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责任,为孩子的平安撑起一片蓝天。

顺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太湖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6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