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4 11:39:21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187 |
近年来,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举措,做到交易项目精准纳入、招标计划精准发布、招标文件精准编制,通过精准发力、精心服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更“阳光”。
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该中心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要求招标人做到“应招尽招”。
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该中心认真落实市公管局建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要求招标人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公布招标计划,鼓励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对于未发布招标计划或不按要求发布招标计划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进场交易。
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招标人应当严格执行行政监管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范本。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不得将所有制形式、企业注册地、过高资质等级要求、特定地域业绩及奖项等设置为招标条件;不得要求中标单位在当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设置超出项目实际需要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业绩、奖项等高门槛等排斥、差别对待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等。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范本编制招标文件。(阮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