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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锋评】“趁热打铁”锻造过硬党员队伍
2024-09-05 08:41:23 信息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72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各级党组织要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在理论学习上筑牢“铁信仰”,在队伍管理上淬炼“铁作风”,在干事创业上锻造“铁肩膀”,努力建设一批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筑牢对党忠诚“铁”的信仰,让理论学习更有深度。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想要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首先要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仰。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领会《办法》精神作为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标对表《办法》4方面、27条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依托“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形式,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引导党员干部不仅要掌握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原则,更要深刻领会其背后的政治逻辑、价值追求和实践要求。要用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典型案例,深挖根源症结,从严检身正己,引导党员干部以“不合格党员”为警戒,以党章为标尺,进一步强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接受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淬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成长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淬炼纪律严明“铁”的作风,让履职尽责更有力度。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办法》的出台为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明确严的“标尺”,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于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防止触碰“雷区”走向“深渊”,推动遵规守纪与强化履职尽责同向发力。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于存在不合格情形的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清除“害群之马”;对于有挽留余地、愿意纠正错误的党员切莫“一棒子打死”,给予改正的机会和期限,引导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改正错误,重新焕发生机活力,营造“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氛围。

锻造竭诚为民“铁”的肩膀,让干事创业更有温度。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教育转化,提高党员素质,优化党员队伍。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就是一份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在教育转化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到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信访维稳等重点岗位“墩墩苗”,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亮身份、作表率、当先锋,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火热实践中将《办法》要求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和内在自觉。要大力选树党员干部先锋典型模范,对在急难险重岗位表现突出的党员,及时表彰奖励、提拔使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提振干事创业信心,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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