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1 10:51:30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85 |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太湖县医疗保障部门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全面打击倒卖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斩断“回流药”流通链条。
一是强化数据赋能,精准筛查疑点。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患者医保端报销数据进行全面准确细致地分析。重点关注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享受倾斜救助政策的参保人群以及患有器官移植、肾衰透析、恶性肿瘤等特殊病患者。针对此类人员短期内频繁购药、超量购药以及药品费用异常增高等情况,精准筛查出可能涉及“回流药”的疑点数据。
二是强化处方管理,落实源头管控。加强对医疗机构处方开具的管理,严格落实处方审核制度。对器官移植抗排治疗、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等费用较大的特慢病患者用药实行定点归口管理,统一由县中医院采购销售,同时督促县中医院加强处方审核及药品配售管理,建立用药台账,严格做到一人一档,台账应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包装剂量、医嘱用量、开药量、开药时间等信息,有效避免重复开药、超量开药现象发生。同时,推进电子处方信息化建设,实现电子处方在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之间的互联互通,患者凭借电子处方在药店购药时,药店可通过系统直接读取处方信息,进行药品调配和医保结算,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导致的差错和违规。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县医保局每年均联合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近日,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的第一阶段药品追溯码疑点线索,县医保局迅速联合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已查实2家零售药店和1家村卫生室存在售卖“回流药”的违规行为,已按照《医保服务协议》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是强化案件协同,严惩违法犯罪。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对于平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回流药”违法线索,县医保部门均第一时间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县公安部门。截至目前,已移送县公安局利用回流药骗保案件2起,涉及医保基金38.41万元。
五是强化“码上监管”,实现全程追溯。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和应用工作,要求两定机构在药品采购、销售等环节,对药品追溯码进行全量采集和上传。今年3月份,县医保管理中心对18家追溯码上传率偏低的定点药店进行集中约谈,要求其限期整改,做到应扫尽扫。自2025年4月1日起,所有定点药店一律实行药品耗材追溯码依码支付,在月结时,无正当理由者无码不付。通过加强药品追溯码的采集应用,有效遏制了“回流药”的流通,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安全。
下一步,太湖县医疗保障部门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巩固打击成果,切实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唐周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