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0-10 09:30:52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717 |
近日,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对我县经济开发区一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三层存量违法建筑实施依法拆除,拆除面积约590平方米,有力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公共空间安全。

该违法建筑位于我县经济开发区海会路与观音路交叉口附近。经核查,建设方在未向规划部门申请审批、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

县城管局下一步将持续加大违建巡查整治力度,对新增违建“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切实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居住环境。(王 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