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13 16:51:00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353 |
1月1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加生,副主任潘启明、王彬、方根应参加会议。副县长王丙宇、县法院代院长钱泽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花,县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相关人事任职案,审议接受了辞职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杰代理县长的决定(草案),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确认了代表资格,补选了出席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融媒记者 吴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