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8 08:58:09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015 |
山东济南一位出租车司机忘记打表,原本30元左右的车费收了乘客22.5元。事后被乘客贾先生投诉出租车公司客服说司机的确有过失,但他已经因为错误付出了代价,如果多收车费可以处罚他,但已经少收了6块钱,还怎么处罚他?乘客贾先生不依不饶,不断地说:“那你就不要解决了呗!”还追问客服你这么处理合适吗,最后客服反问:“你有人性吗?”
出租车司机在正常运营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则打表,这确实是违犯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不过,在他发现自己存在这一过失之后,已经通过实际行为向乘客表达了自己的歉意。这种情况之下,身为乘客,一方面可以考虑到出租车司机的“有错就改”,另一方面,也应该考虑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受到侵害,甚至还可以说,已经有所“获益”。在这样一种现实前提之下,如果还要利用相应的规则对司机穷追猛打,其目的难道真的在于维护规则吗?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类似这样滥用规则维权,甚至是恶意举报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5月19日,陕西汉中,有网友发帖称自己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勉县交警查处,交警在开具处罚决定书后竟出示个人微信收款码收取罚款,并且罚款缴纳后并未开出罚款收据。而真实的情况却是,无证驾驶的谢某某“称要急于上班请求交警代为其缴纳”,再三请求下,最终用微信转款200元到辅警个人二维码,执勤民警当场开具了处罚票据,并且已将该罚款代为谢某某缴纳至银行专用账户。
显然,辅警没有死扣规则,而是从方便对方的角度出发,灵活处理的同时,还闪耀着人性执法的光芒。然而,受到帮助的违规者却是倒打一耙。这样的举报,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农夫与蛇”“东郭先生”等寓言故事。
现实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可能出现无意之过,如果这些无意的过错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那么,予以谅解,显然就是“做人要厚道”的表现。相反,假如我们一直“合理利用规则”,甚至是恶意利用规则,这可能是典型的“损人而不利己”的作派。这样的作派,看似认真,实则是导致“相互伤害”。因为,任何规章制度等,都是难以做到天衣无缝;另一方面,我们之所以出台各类规章制度,出发点与落脚点也并非仅仅是惩戒,更重要的就在于,以此维护公正,彰显情理,促进文明,构建和谐。
面对着滥用规则维权,甚至恶意举报的作派,职能部门在了解真相、耐心解释的同时,也应该做到实事求是,必要的时候,不妨怼他一句“你有人性吗”。为了维护规则而伤害善良,这是对规则的曲解;而恶意举报,则更是对规则与人性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