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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办实事】晋熙市场监管所多举措保障消费者权益
2021-11-09 17:19:32 编辑: 杨玉娟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743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主题活动,晋熙市场监管所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主题活动工作重点之一。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消费者投诉举报无小事,都是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从行动上去想点子、找办法认真调解好每一个消费纠纷,处理好每一件举报,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最终目标。

一是机构专门化。成立专门消费纠纷维权调解室,抽调业务骨干专人负责受理登记、调解,根据难易程度合理调配力量,有效防止互相推诿扯皮、纠缠不清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程序规范化。在处理投诉举报时,坚持依法行政,高效务实的原则,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及时反馈,及时回访,进一步规范化程序;

三是举证倒置化。消费者作为弱势方,素质参差不齐,投诉举报时往往缺少证据或证据不全,实施消费后更难收集证据,如未开具发票或购物凭证,又或发票或购物凭证上模糊不清,针对举证难问题,晋熙市场监管所采取一查监控录像、二查同类同批次产品、三实施举证倒置等方法,行之有效的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难题。通过“拿证据维权到经营者自证清白”极大提高了消费纠纷成功调解率。

四是调解满意化。投诉举报许多都是消费者不得已而为之,投诉举报往往火气大、怨言多、要求高,处理不当,很可能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为此,晋熙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始终群众的满意作为最终目标,做到虚心听取群众诉求、细心认真调查、耐心解释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处他人之处境、换位思考的协商,使消费纠纷在轻松和谐环境中得到圆满解决,使消费者获得满意的结果。

五是执法人性化。投诉举报中既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也是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违法情节轻微、非主观故意、社会影响小案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实施首违免罚。

今年以来,晋熙市场监管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67件,其中消费纠纷投诉254件,成功调解254件,成功调解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举报案件13件,已办结9件,罚没款5.8万元,发放举报奖励0.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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